网安总队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2-01-12 13:53
您好,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根据《上海市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上网人员在本市网吧除使用实体身份证登记上网外,还可以使用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电子身份证上网。在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的背景下,市公安局网安总队推动了电子证照在网吧场景中的应用,网民可通过“随身办市民云”APP中的亮证功能在网吧登记上网,具体使用情况请提您前咨询网吧。如无法申请电子身份证,请咨询市政府有关部门。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